詳細介紹
鹽含量測定用標準物質,石油化工科學研究院生產(chǎn)。
用于微庫侖法測定石油化工產(chǎn)品中的鹽含量。
【備注】以下濃度可選:1.0,3.0,5.0,10.0,30.0,50.0,100,300(mgNaCl/L)
【保存條件】避光保存
石油產(chǎn)品鹽含量是石油產(chǎn)品的一項重要控制指標,隨著人們環(huán)保意識的增強,提高燃油質量,減少大氣污染已成為不可逆轉的發(fā)展趨勢。鹽含量測定用標準物質主要用于石油產(chǎn)品和石油加工過程質量控制、儀器校準和評價 ,鹽含量測定用標準物質是為了保證石油化工產(chǎn)品鹽含量測定的準確*而設計和制備的.可用于石油化工行業(yè)各單位生產(chǎn)過程控制分析的數(shù)據(jù)仲裁,儀器校驗,技術考核,技術培訓以及方法驗證及評價等工作,為鹽含量測定的質量控制及標準化提供科學依據(jù).
制藥網(wǎng)

制藥網(wǎng)
连江县|
蓬莱市|
松江区|
钦州市|
潞城市|
金秀|
崇礼县|
丽水市|
吐鲁番市|
巩义市|
化德县|
吴堡县|
德钦县|
厦门市|
云南省|
朝阳市|
牟定县|
涞源县|
沭阳县|
平舆县|
广宁县|
梧州市|
锦屏县|
博客|
海林市|
合川市|
亚东县|
东明县|
濮阳市|
象山县|
长治县|
那曲县|
安陆市|
黄浦区|
岐山县|
山阳县|
石门县|
潞城市|
玛多县|
陇川县|
大丰市|